【資料圖】
據鄭商所發布,2026年8月26日,1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在相關合約開倉交易數量超過交易所規定的交易限額。依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等有關規定,交易所決定對該組客戶采取暫停相關期貨品種開倉交易的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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